呆或者轻度的人格障碍,没有表现出令人恐惧的癫狂,也不具备他人的攻击性,一天中有一半的时间能够很好地和他人交流。在我看来,他们就算在社会中生活,也不会给他人带来太大的麻烦。
除了这些精神病患者,还有其他身体上有着各种各样毛病的普通病人,从轻度的发烧感冒到患上癌症之类的绝症都有。他们通常往返于医疗区、庭院和宿舍三者之间,偶尔也会选择在农田、图书馆和健身房中工作,这个病院中各个设施的基层管理者大都是由他们担任的——并非全职,而是作为一种打发时间和娱乐的兼职方式。每当问到他们,他们会异口同声地回答,自己是病人,而并非院方的员工。干这些工作是自愿性质,不会得到任何薪水。
如此一来,在这个自给自足的小社会中,病人的数量、状态和人口流动自然都令我感到十分不自然。
无论是身体有恙的病人,还是精神不适的病人。他们在这所病院中拥有同一个相同点,那就是没有人能从这里出去。他们对于这样的生活也不能提出抗议,因为所有人在入院之前就已经签署过相关的合同。
在苏醒的第三天,我就看到了那份属于我的合同。上面签名的字迹就连我也分不出真假,还按上了手印,只是在我的脑海里并没